Архивное фото. Фото: Steve Lynes / Wikimedia
第六十七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、争议事实、裁决理由、裁决结果、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。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,可以不写。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,加盖仲裁机构印章。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,可以签名,也可以不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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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,长辈对我们的期待,承载着他们对于“孝”的理解与不安。如果他们与自己的父母之间拥有更稳定、更互相尊重的关系,是否也会对下一代少一些期望投射?